剛下車時,在路邊抽菸,和人聯絡事情時,有個小鬼跑過來說:叔叔,可不可以拜託你一件事?
我:講!
小鬼:我兩天沒吃飯了,可不可以借我錢?
繼愛心筆魔人、沒錢回家魔人後,又遇到另一種新型態了。
關於這件事,我是不相信的成份居多。真的餓肚子,怎不會去問有賣食物的,要在路邊攔人借錢?
我當時看小鬼的臉色很好,怎麼看都不像兩天沒吃飯了,就不理他了。
後來我在FB發問,問問別人會有什麼樣的處理方式。果然,回答的大概是我想的三種答案:不理會、買吃的給他、叫警察。
不給錢的原因,我想不用多說。
買吃的給他,這點大概是部份人會考慮的方式,可是這種方式我也不太喜歡。我覺得呢,如果這是個遭受家暴或是翹家的小鬼。餵飽他一頓,不是根本解決之道。但如果看起來真的是沒吃飯的樣子,我應該是會先買點東西給他吃,再叫警察來把他帶走。家暴或翹家什麼的,就交給警察去處理。
直接叫警察這種事我大概是不會做的。不管小鬼是家庭有問題、翹家、還是受人指使、還是存心騙錢,我搞不清楚直接叫警察,小鬼會不會直接跑掉,旁邊會不會有人出來叫我別多管閒事。所以真的看起來是快餓昏的樣子的話,我應該是會餵食加上叫警察才對。
只是一篇無聊的生活雜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