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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當勞叔叔之家?

07.16.2012, 生活雜感, by .

就因為某人一句”癌症不會傳染是騙人的”,搞到全民征討,看得我還真他媽的不爽。

無知很可怕,一知半解也很可怕,但還有比這些更可怕的。

麥當勞叔叔之家有沒有存在的必要?有。

癌症會不會傳染?不會。

錦安里居民有沒有拒絕麥當勞叔叔之家進駐的權利?我不知道。

錦安里居民有沒有陳述自己反對麥當勞叔叔之家進駐的權利?我很肯定,有。

知識的錯誤傳遞,在所難免。不論是口耳相傳時期,還是現在這個網際網路時期,什麼謬誤或喝水傳話的鳥事,都一樣每天都在發生。

還是有人認為登陸月球這件事並未真正發生過。

還是有人認為體外射精不會懷孕。

也有人認為癌症是會傳染的。

錯誤歸錯誤,但這樣瘋狂轉文,意義到底在哪裡?大家笑一笑?很好啊,反正不關我事。但有些出來戰台北人或天龍人的,就讓我很不爽了。台北人是不能有笨蛋就對了?就是有些沒水準的人會見獵心喜,跳出來炒作。無知的人或是笨蛋,就沒有陳述他們心中想法的自由嗎?或者說反對者們不是無知者,也不是笨蛋,只是有他的考量。有人猜測的房價也好,交通問題也好,生活機能也好,什麼都好,反正這方面的言論自由,理應受到捍衛。理由再鳥再無知再淺薄再愚蠢,一個一個鞭回去就好,用力地傳播說癌症是不會傳染的,我總覺得很無聊。這樣跟政治人物有什麼兩樣?一樣錯,就只抓著這個點猛打,其它當地居民的各種反對理由,就不用聽了是吧?

張貼的文宣,內容弱到炸。出來說癌症是會傳染的人,丟臉丟很大。但為數數千的居民,有一兩人要出來表達不希望進駐的個人想法,都應受到尊重,這才是我們希望的生活環境。任何一個人會不希望公共設施或社福機構,蓋在他家旁邊,一定是有他的理由的。當然,在這個案例,傳染這個理由是不成立的。

有時候,我總覺得這個社會病了。將一些社會事件中犯錯的人的姓名長相及失言用力傳播,並說不出為什麼一定要傳播的理由,就只因為他犯錯了。

麥當勞叔叔之家?很好啊。

錦安里?不關我事。

蓋在我家旁邊?我再想想,因為我家旁邊已經夠塞,生活機能已經夠差了。我很自私,但這種事我不會去反對,有人想幹就讓他們去幹。

辨居民投票?我不會去投。我不會希望對我而言沒有任何助益(啊我家就在這裡了,我是有什麼需要去借住隔壁的中途之家?)的機構出現在我家旁邊,因為我討厭塞車,而且我家附近還缺好幾種商店。但我的良心不允許我去投反對票,所以我會在內心反對,但我不會反對。

如果我的鄰長射出那句話,我會為他掬一把同情之淚就是了。

蓋在錦安里,我真的內心和外顯兩面都不反對,因為不會對我家附近的交通及停車位造成任何影響。

那如果蓋在新莊光正里呢?嗯~嗯~嗯嗯嗯~我還是不會反對啦,如果我家這兒就是適合租來當中途之家的地方,我還是得為了病童及其家人的便利性,犧牲一下自己的時間啦。

我只是不想再看到,那張癌症不會傳染是騙人的,以及癌症是不會傳染的這兩張圖,一直重覆出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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